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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8-07-12  作者: 石狮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七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十九)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25日在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七届一次、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尽心尽力服务改革发展

围绕石狮“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建设检察监督指导中心,打造对接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维护民生的一站式检察监督服务平台。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互动联席会议,开展“防控金融风险、助推实业强市”、“优化税收环境、助推实业强市”两个专题调研。积极参与打击恶意逃废债、防范金融风险等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32人。设立“派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与国土、环保、海洋渔业等单位会签《关于共建绿色公益司法保护基地的实施意见》,联合整治违法排污、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促进绿色发展。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把服务保障十九大和厦门金砖会晤的顺利召开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541人、起诉984人。全面开展检察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加大信访、申诉积案办理力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7人次,做好3起重点信访案件的稳控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控监督,强化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切实保障重要场所秩序安全。依托巡回检察,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释法说理283次,化解社会矛盾48件。

真心实意护航企业发展。联合市工商联、经济局等单位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发挥青商会、布料同业公会、高新区、电商协会、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等服务非公联系点作用,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诉求。注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盗窃、勒索、侵占非公企业财产犯罪36人、起诉121人。认真落实办理涉企案件“四个一”机制,走访企业230次、开展普法124次、提出建议38件、建立执法办案档案120项。在市国税局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开展“检税共建助推实业强市”系列活动,妥善办理企业涉税刑事案件,对于有真实交易、因法律认识模糊等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法不起诉12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倒闭一个企业”现象发生。9月,部分在泉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我院服务非公工作,对我院做法纷纷点赞。

二、积极参与平安石狮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114人、起诉2135人,与去年同比持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呈报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7人。突出打击重点,配合开展“打黑恶缉枪爆”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134人、起诉235人。建立打击偷拐骗抢、黄赌毒犯罪的常态化机制,批准逮捕850人、起诉1144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严厉打击,批准逮捕16人、起诉53人。加强与法院协作,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批准逮捕1人、起诉2人,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

做好案外延伸工作。深化释法说理,设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室”,开展“危险驾驶”、“生产销售假药”等专题释法活动15场次,受众2000余人,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察院官方微信转发。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195人、不起诉168人,对60名在押人员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公检法司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定期开展下访巡访、巡回办案活动,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听取乡镇(街道)、村(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2692条,让司法更加贴近百姓,方便群众。

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与市公安局共同建设“石狮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提供一站式普法服务,接受在校学生参观2000余人次。针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现象,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开展“检察官、警官进课堂预防校园暴力”活动,按照检察官加警官“1+1”模式挂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进入课堂一线,为在校学生提供面对面的司法保护。依托玉湖社区“石狮市未成年人帮教中心”联合市关工委、教育局等单位,综合运用教育、管理、帮教等多种手段,成功帮助13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法治权威

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1人、渎职侵权犯罪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联合市邮政局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编写《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定制“清”“正”“廉”“洁”主题邮票,利用225个邮政网点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寄送宣传材料4万余份。针对金融领域犯罪多发特点,与人行、银监、工行等金融单位共同筹建全省首家“金融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银行贷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排查案发原因,提出预防建议,该预防项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预防项目”。坚决拥护、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清积净手”、线索移交、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市公安局受立案监督中心和凤里派出所、祥芝边防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2件2人、撤案23件2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26人、不起诉26人;对侦查中的违法违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意见38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监督,监督纠正7件次。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2件次。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认真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0份,督促追缴国有资产160万元,督促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3件83万元。在消防部门设立行政检察工作室,助推消防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7件,依法对不当履职的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1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3件、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6件。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7万元。

四、探索智慧检务工作模式,有效提升办案质量效率

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构建智慧检务体系,为司法办案提供强大动力。“智慧检务”工作在泉州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评选中获优秀创新奖,《检察日报》专版予以报道。

改进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开发“狮检eAPP软件,整合办公、办会、办案、办事事项,日常检务活动“一键完成”。建设“远程提审、开庭”系统,配备音视频信息传输通道、终端设备和智能语音识别设备,适用该系统提审和出庭公诉136件次,提升公诉效率。创新非羁押监管模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电子手铐”监控措施50件次,节约司法资源。建设“智慧公诉”系统,集合“智能阅卷、定罪分析、类案参考、量刑分析”等八项功能,减轻公诉人文书处理等琐碎事务工作量,用6%的公诉人办理了泉州市16%的公诉案件。

内引外联促进执法规范。建设信息化检委会系统,建成数字化检委会会议室,对接检委会子系统,研究各类案件222件,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会上作典型发言。建设“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公检法之间的衔接配合,为每一件入库的涉案财物设置专属条形码电子标签,实时记录涉案财物的管理处置情况,强化流程监控和监督制约,通过该平台监管涉案财物288件次。推进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试点工作,实现检察监督由传统的人力密集型向智能大数据转变,审查案件1135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32次。

强化运用扩大平台成效。加大对电子数据实验室人员、资金、设备投入,提升侦查及检察监督工作科技含量,为各级检察院、纪委提供技术协助33件次,协助开展自行补充侦查24件次建设新媒体工作室,融合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两微一端”技术和纸媒、电视、电台等传统宣传媒介,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32篇次,编发微信182期,被上级转发175篇次,采用率96%,检察门户网站入选“全国百佳”,浏览量超过3千万次,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宣传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八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五、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监督,提升素能打造过硬队伍

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加强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对检察工作重大部署、重要事项、重要案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重温入党誓词、上专题党课、举办朗读会和征文比赛、瞻仰烈士故居等党性教育活动,掀起学习的热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党旗红、实业强市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与财政、国税、地税等单位共同举办“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微言检心”交流栏目,深入实施“党员服务非公企业四个一机制”党建重点项目,荣获石狮、泉州机关特色党建评比二等奖、三等奖。

全面推进素质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人员分类定岗,提拔专职检委委员1名,确定和晋升检察官等级63人次,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4名,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正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充分调动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年人均办案71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加强教育培训,承办泉州、福州、三明三地侦查监督业务练训,开展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业务练赛等活动,4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侦防能手人才”和“全省侦查监督人才”,检察干警在各级理论研究评比中获奖53人次。

着力加强内外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和“公诉工作开展情况”专题视察,及时办结人大常委会交办件2件。增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交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35场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警示教育和“1+X”专项检务督察,聘请新一届党风廉政监督员28名,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机制和检察人员廉洁档案,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廉洁规范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案多人少矛盾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有待增强;个别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有待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应对,并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谋划检察工作,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全面开启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推动石狮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顺应经济转型升级新常态,把服务保障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严厉打击涉众型以及各类风险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经济安全稳定。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恶意逃废债等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环境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突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依托青商会、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等“服务非公经济联系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室”,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

二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的热切期盼,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打击村霸及宗族恶势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推进绿色公益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守护美丽海岸线。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检察官、警官进课堂”活动,与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推动建立校园安全保护联盟,探索建立教育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构筑保护校园安全的防火墙。

三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声,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完善检察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规范、理性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裁判不公的监督;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检力下沉、延伸监督触角,依托“侦查监督工作室”、“行政检察工作室”等监督载体,切实加强监督、增进交流,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新期待,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亲和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诉讼效率,修复社会关系。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现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检察工作智能化、网络化。

五是顺应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新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服务和保障我市“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滨海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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