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二季度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二季度,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12 件。
下一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执行“三个规定”,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闽公网安备 35058102000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