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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 | 从一纸检察建议到“亮剑”托管乱象……
时间:2018-08-29  作者: 石狮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8月23日,石狮市学生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题工作会在石狮市检察院召开,17家与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职责相关的职能部门参加会议。

这个会为什么在检察院召开呢?

别急,这还得从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

案情回放:

2017年5月,年仅11周岁的小学生玲玲(化名)正在托管所的房间内熟睡,托管所老师的配偶陈某某进入房间,向玲玲伸出魔爪,玲玲非常害怕,于是打电话告诉了妈妈,随后玲玲父母报了案。

石狮市检察院受理该起猥亵儿童案件后,承办人在依法审查案件的同时,及时为玲玲申请了法律援助,并联系心理咨询机构为其做心理疏导。

 深挖个案线索,有情况......

该托管机构是否存在隐患呢?

      经查,该托管所系“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的“三无”托管机构。石狮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们明确托管机构监管主体,制定托管机构准入机制,加强对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督等。

 

 检察建议一发了之?NO!

      经持续跟踪落实,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托管机构立案调查,对其无照经营罚款两千元,并敦促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同时,三部门均反映,由于对托管机构定义不同,当前无法明确登记行业,且托管行业涉及教育培训、卫生、消防、食品安全等领域,难以依靠单个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实现对托管机构的全面监管。

 面对“脱管”难题,怎么办?

 1.主动走访,凝聚共识

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陆续带队走访市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收集多方意见建议。

 

 

2.健全机制,促进共识

联合综治办、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常态协商,巩固共识

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座谈会,互通阶段性工作情况,就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检查活动达成共识、形成方案、展开部署。

 

 

 “托管”乱象,该如何整治?

1.初步抽查摸底,明确治理方向

今年1月初,随机抽检10余家托管机构,针对餐具消毒设施未能正确使用、应急预案不健全、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不到位等隐患,提出整改意见12份,为全面开展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提供方向和参考。

2.全面排查整治,找准治理着力点

联合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治办、公安(消防大队)及各镇办等,出动执法人员1687人次,摸底排查全市校外托管、培训机构324家,深入检查培训机构139所,下发整改通知书112份,关停16家,约谈6个责任人,对校外托管、培训机构逐一建立台账,并对梳理出的不良行为、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违规经营、违章搭盖等六类不规范行为开展专项整顿,责令限期整改。

3.实行准入机制,打造治理“安全门”

出台《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规定》,加强对学校聘用人员、教育托管、培训机构人员以及有关物业、安保人员等实行准入机制。目前,已对全市6700余名中小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聘用人员进行排查,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58名,其中有刑事犯罪记录的19名,相关情况均及时反馈教育局,由教育局督促学校、托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已有部分工作人员被辞退,部分经训诫谈话后暂且留用。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1.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 建立《黑白名单》,净化校外托管培训环境。

3.推动出台暂行办法,引导托管机构合规办学。

 

 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

 在此次专题工作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石狮市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制定“石狮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讨论,从明确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定义、开办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等常态治理内容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察官手记 

如果你问我,从一纸检察建议到“亮剑”托管乱象,中间经历了什么?我会告诉你

经历的是对问题的不断挖掘,

经历的是直面难题的勇气,

经历的是敢于监督的决心,

经历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

责任心与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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